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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讨债公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样差异?重庆讨债公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样差异? 在婚姻关系中,经常会呈现夫妻一方在未奉告另一方的情况下,而产生一些债务问题,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该怎样差异呢?来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情回放: 李强与张兰2008年成婚,2012年育有一子。期间,李强向朋友告贷2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告贷20000元帮弟弟购买房子。 由于夫妻感情不好,正在闹离婚。李强以为所欠的22000元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应视为夫妻一起债务。张兰不同意,于是到司法所进行咨询。 司法解释: 李强所欠的22000元债务应当分开处理。 其中2000元用于购买母婴用品,为夫妻一起债务;另20000元用于帮弟弟购房,与夫妻一起日子无关,且张兰不知情,应视为个人债务。 在日常日子中,假设遇到触及法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也一定要记得及时寻求法令的帮忙哦! 本文由重庆讨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