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收账公司以下产业作为债务人的整理豁免产业,准予债务人保留:
(一)债务人及其所抚(扶)养家庭成员必需的衣服、家具、餐具等生活用品,但具有较大经济价值的产业在外;
(二)债务人及其所抚(扶)养家庭成员必需的生活费用;
(三)债务人或债务人所抚养家庭成员完结义务教育所必需的费用与物品;
(四)债务人及其所抚(扶)养家庭成员因身体缺点和治疗当时疾病所必需的资金、辅助东西、医疗物品;
(五)债务人作为职工工作的必要东西,但具有较大经济价值的产业在外;
(六)专属于债务人人身权利的抚恤金、扶助金;
(七)债务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等具有留念含义但经济价值不大的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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